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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结婚签证
时间:2012-10-31 15:26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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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近年来假结婚的现象比较多,领事馆对此类案例的审查也越来越严格。在面谈时如果没有充足的材料证明双方的真实关系或者在问话时不能令领事信服,很有可 能会被拒签(退档),这种情形常见在双方曾有过婚史的案例中,但也有双方第一次结婚就被拒的。很多真结婚的申请人,由于缺乏经验,在面谈时或补资料后被领 事误会而不能获得签证。 
    CR1/IR1概述
    CR1 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 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如果美国公民在中国工作或学习,有中国的居留证,可以在美国驻中国境内的使(领)馆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CR1在面试时如果结婚满两年,移民官会自动将CASE由CR1转为IR1,则意味着您入境后可以拿十年绿卡。
    注意: CR1/IR1不能自带CR2/IR2,需要美国申请人单独为小孩申请。但是如果孩子是美国公民与您亲生的孩子,且孩子的父亲在美国居住满5年,则孩子可自动成为公民,美国公民可直接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为孩子申请美国护照,直接与您赴美(提醒:赴美前千万记得还需要办中国护照!)
    CR1/IR1申请的条件:
    1,中国申请人的配偶必须是美国公民;
    2,如果美国公民以前是通过婚姻移民取得的绿卡身份的,则必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 取得绿卡(条件绿卡或十年绿卡均可)满5年才能为新中国妻子申请CR1/IR1;
    (2). 或者,提供足够的证明,证明以前取得美国身份的婚姻是真实的,符合移民法;
    (3). 或者,提供以前取得美国身份的婚姻是由于配偶的死亡而结束的,即前配偶的死亡证明;
    3,美国公民愿意提供经济担保,向美国政府保证负担中国申请人在美的生活,不会成为美国的公众负担。
    CR2/IR2申请的条件:
    1, 中国申请者与美国公民结婚时,中方子女未满18岁;
    2,中国申请者的子女必须21岁以下且未婚;
    3,中国申请者收养的子女,收养关系需在养子女16岁前成立,并且中国申请人在拥有法定监护权的情况下与养子女生活两年以上,养子女必须21岁以下且未婚。
    K3概述
    美国K-3签证,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CR1/IR1申请,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K3是美国移民局考虑到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夫妻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K3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CASE,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绿卡,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先生团聚,再选择在美国直接转身份获得绿卡。
    如果您有孩子,可在K3申请表里填写孩子的信息,则K3自带K4。 
    一般来讲,CR1/IR1申请时间在一年零三个月到两年左右,K3签证申请时间在9-10个月。有些时候,美国移民局在接收I130申请时出现了大量申请的积压,造成寄交时间暂缓,因此K3签证在申请时间上有时要超过10个月。
    申请K3签证的条件: 
    1、中国申请人的配偶必须是美国公民,绿卡居民不能为配偶申请K3签证;
    2、必须首先入纸CR1/IR1;
    3、 美国公民愿意为中国申请人做经济担保,担保中国申请人在美国的生活,证明不会成为政府的公众负担。
    4、K3签证必须向美国公民居住地所属美国各地移民局处理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K4签证的条件:
    1、小孩必须在21岁以下,且未婚;
    2、中方收养的子女,收养关系需在养子女16岁前成立,并且中国申请人在拥有法定监护权的情况下与养子女生活两年以上,养子女必须21岁以下未婚。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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