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 年夏,埃利森结识了加大伯克利分校的女学生艾达·奎因。几个月后,他向她求婚,年底二人便结合了。这是这个男人容易心血来潮、思考没有计划的典型例子。此外,由于当时他疲于应付身边几乎所有的事情,所以婚姻的失败就已经注定了。
当时的埃利森几乎挣不到钱,但已开始培养起了他的奢华品位。他连交房租都感到吃力,却想方设法地借钱去买一辆上千美元的山地自行车;常常有人看到他在昂贵的餐厅吃饭,他甚至还跑到比佛利山(好莱坞明星的聚居地)去隆鼻。他那种生活方式根本就维持不下去。1974 年,比尔·盖茨升入了哈佛二年级,这时候的埃利森正处在一个关键时刻。艾达准备离开他,他们还欠着一大笔债,拉里却仍在不停地换着地方做兼职。这年夏天他三十岁了。
拉里·埃里森30岁与同岁的首任妻子离婚之后,找的新娘就一个比一个年轻:第二任妻子比他小了11岁,而现在的第四任妻子比他小了整整2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