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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中国遗产 须上地方法院申请
时间:2012-10-07 13:56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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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姓读者问:
    2011年5月,我丈夫在中国杭州去世,我于当年9月来美国投靠我们唯一的女儿,并已在2012年1月拿到了绿卡。丈夫生前在国内银行有一笔存款已到期。银行将其冻结并要求财产继承公证。但他生前并没有签订任何遗嘱,我和女儿都是其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我女儿已是美国公民并放弃对这笔财产的继承权。请问:她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该怎样去办理?到哪里去办才有效?
    答:
    目前,大陆所有银行不让其任何客户开设共同联合账户,所以人一去世就会给活着的亲属带来麻烦。在美国,虽然所有的银行都让其客户开共同联合账户,但还是很多人不充分利用这个便利,以至于在自己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也给自己的亲属带来同样的难题。要解决你的问题是可以的,但比较麻烦。
    如果你们住在纽约,你和你的女儿要到当地县(county)的遗嘱检验法院(Surrogate Court)去申请由自己来处理 (Voluntary Administration)你先生的遗产,说明你和你女儿是你先生的唯一法定财产继承人。在做这套文件的同时,你女儿可以宣称自己放弃她对这笔财产的继承权。这套文件的手续不算太难,你女儿懂英文就可以自己去完成,但是要跑法庭数趟才能全部完成手续。完成以后,如果大陆的银行认可美国法庭的英文文件,那就可以了。如不认可,你可能还要去中领馆申请认证才可以。
    在此我想借机会告诉广大读者,其实金读者今天遇到的这个问题在我们华人社区里是非常普遍的,特别是很多老年人有迷信思想,总觉得立遗嘱是一件不吉利的事。如果确实不想在生前立遗嘱,别人也不好勉强。但我们要建议至少要把自己的银行账户、房产、股票账户等,从个人账户改成联名账户,这样会给你们所爱的人省去很多麻烦。
    联名账户的好处是,活着的人可以自然继承你所留下来的财产,而不会像这位金姓读者一样无从下手,不知如何是好。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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