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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定共有公寓价格 管委恐阻
时间:2012-10-07 14:01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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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王姓读者问:
    我在纽约有住房,还有一个共有公寓(Condo)用于出租。这个共有公寓收来的租金不多,我想在大陆投资,所以我急于想把它买了换现。但因为目前经济不好,想买的人往往贷不出款,所以这个共有公寓放在市场上也卖不动。最近,我问我的一个生意伙伴有无兴趣购买,他表示很想买这个房子,但他的收入不高,贷不出款来。
    我们商量的结果是他愿意给我在我们共同生意上的让利,但他出的房价要低于市场价格。我的让利与他在给我生意上的让利相等。我觉得这个主意很好,一则我们双方都不吃亏,二则我也能把这套房子转手套现,三则买主又可以贷到款,所以就同意了。合同已签,贷款已批,现在就等安排过户了。但共有公寓的管理委员会(Condo Board)迟迟不肯给我开证明。我想问:他们有权这样做吗?我还能做些什么让他们给我开绿灯?
    答:
    卖共有公寓和卖合作公寓 (Co-op)的最大不同之处,是卖共有公寓要通过共有公寓的管理委员会批准,整个申请和批准手续非常繁琐复杂。而卖共有公寓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不要走这套程序。按照condo offering plan (就是大家所说的Condo Book),虽然共有公寓买主不需要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但是管理委员会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户主在卖共有公寓时,要先把自己的共有公寓单位(condo unit)卖给大楼管理委员会。如果大楼管委员会不要,户主才能卖给第三者。
    还有一种叫法是大楼管理委员会或有优先拒绝权 (Right of First Refusal)。只有管委会或共有公寓管理委员会(Condo Board)不行使优先拒绝权,并同意给户主开出「不行使优先拒绝权得豁免证明」 (Waiver of Right of First Refusal),户主才能过户。在纽约州共有公寓管理委员会不但有权这样做,而且也不需要告诉你它为什么不肯给你开「不行使优先拒绝权得豁免证明」。
    我估计,你的卖价可能太低于市场价,你和你的买家没有问题了,但是你的卖价会给大楼的其他住户带来经济上的直接损失,因为你的低于市场价的卖价压低其他住户的房价。要知道你的房子过户后,你的房价将保存在市政府的记录里。其他想买你们大楼的房子的买主做贷款他的银行在做估价时,你的低房价就会提供人们一个信息:这个大楼里的房子不值那么多钱。因为别人不知道你和你的买家之间的交易,银行和买家只认数字,从而压低其他住户的卖价。在房地产行业里,这叫房价间接贬值 (indirect depreciation)。
    如果你的卖价不是过分地低于市价,通过经纪人或直接和大楼管理委员会商量也许可以通融。不然的话,这笔交易最终可能会流产。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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