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国际查税,和避免双重课税,中美 两国于 1987 年签订了所得税条约,对于中国人 在
美国的收入,符合条约规定的可免缴美国所得 税,或以优惠的税率来缴税。但所得税条约并不 适用于美国公民和美国居民 ( 绿卡持有人 )。
一、免税收入 符合下列所得税条约的在美国的收入是免 税的:
1、个人劳务所得 ( 非薪水类 ) 当年在美国居住不超过 183 天,且在美国没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个人薪资所得 当年在美国居住不超过 183 天,雇主不是美 国人或美国公司,且雇主在美国没有固定的办公 场所,然而运动员和公众演艺人员 ( 如影星、歌 星、戏剧表演家等 ) 在美国的收入要缴税,即使 是短期收入也要缴,但以上的人员若是经由中美 的文化交流,则在美的收入不必缴税;
3、教学、演讲及研究的收入 在美国大学、教育或研究机构教学、演讲及 研究的收入可享有三年的免税期;
4、在美国读学位、进修或受训的中国人拿到学位或受训 完成前在美国的下列收入:
(1). 从国外给付的学杂费、受训费;
(2). 从政府、教育机构、研究团体及 其他非营业性机构给的奖学金、补助金;
(3). 在美国工作$5000 以下的收入; 5、中国政府发的薪水 中国政府官方工作人员在美国由中 国政府发的薪水。 二、优惠税率收入 以下在美国的非个人劳务所得收入 有优惠税率:
1、税率为 10%: 利息、股利、工 业上的权利金、影视版权、权利金;
2、税率为 30%的有: 资产买卖利 润、房地产所得、自然资源的权利金、 社会安全保险给付。 2003 年,美国的 新税法把美国人长期资产买卖利润的税 率降至 15%。因此国人要在美国投资 时,需考虑用何种身份方式投资。 美国 50 州的州所得税法都不尽相同,有的州 免所得税,有的州向该州的居民课税, 因此要向居住的那一州的税务局询问清 楚,其在美国的收入有没有州所得税的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