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去年7月入籍,并在10月申请他父母来美。我们家现有四口人,是低收入家庭,生活担保怎么做才好?如果找到副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怎样计算?银行存款可以做担保吗?有多少才可以?如果副担保人现在是现役海军军人可以吗?我丈夫的父母可以自己担保自己吗?需要什么数据?
答:
按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自己在海外的直系亲属时,必须为其提交足够的经济担保。如果申请人本身的收入达不到移民局2013年的最低收入规定,可以找副经济担保人,所需条件如下:
副担保人必须是18岁以上并有绿卡或是
美国公民。担保人的最近一年的收入必须不能低于移民局每年所规定的最低收入。此最低收入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担保人家庭成员的总和加上所担保人数的总和。比如,副担保人一家三口加上你的父母两人,其家庭人口(Number of Household)总计是五口人。
2013年移民局所规定五口人家的最低收入标准不能低于3万4362元。此标准是根据副担保人家庭人口总数的变化而变化。如果家庭人口是四口人,担保人的收入标准是2万9437元。你可以上移民局网站www.uscis.gov去查询。美现役军人的身份及收入标准和普通副担保人的标准是一样的。
如果其收入不够,本人的银行存款可以用来补足其收入的不达标的差额。你先生父母的收入与存款不可为他们自己做担保,除非他们在美有合法身份、打工资格以及其收入是在美国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