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先生在1997年持F1学生签证到
美国读书,但是没有毕业,就到餐馆打工。我本人是在2001年6月以B2旅游观光签证到美国来打工,两人都没有工作签证。我们在2008年在美国注册结婚,在美国生下小孩,目前分别是五岁和三岁,两个小孩都有美国和马来西亚的护照。
我们全家在回到马来西亚探亲后想再返美国。请问有什么方式可让我们回美后合法居留。要如何申请?在那里申请(美国还是马来西亚)。我的孩子可以现在就申请我们(即父母)吗?要等多久?
答:1.目前你们大概没法再回美国,法律规定凡是在美逾期居留超过1年者,10年内不得再次进入美国。
2.你的两个美国公民孩子,可以在满21周岁后为你们申请移民美国,整个过程大概需要1年左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