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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关注:申报与纳税
时间:2013-12-20 14:50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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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要纳税
    法案规定,纳税申报人为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以及在美国居住符合一定期限要求的人士。对新移民来说,可能主要是尚未领到绿卡、但又符合一定期限的要求。按美国法律规定,当年在美国居留183天,或过去三年分别在美国居住一定期限,经折算后,符合183天期限要求的居民,即当年居住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上一年居住天数按3天算1天,再上一年,按每6天算一天,三年加在一起超过183天,就算美国居民,不管是否持有绿卡,但学生除外。
    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海外总资产超过5万美元者,从2012年起,连同所得税一起申报,也应在1040个人税表中申报;海外帐户申报起点为1万美元,不含所得税,向财政部申报,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无延期。
    哪些资产和帐户要申报或纳税
   海外资产申报可分三类来说明:
    一是海外帐户包括银行、支票或定存、证券行,股票或外币帐户、退休帐户等。不管多少帐户,总数最高额超过一万美元,即需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不能延期。此表不与个人税表1040一同寄出。
    二是海外所得申报,例如利息、股票利得、退休金收入、租金收入等,不论多少,一定要包含在个人税表1040中申报,4月15日截止,但可延期。
    三是还有一些资讯报表要申报。这常会被会计师、代理报税人或报税软体疏忽掉。例如,参与国外合伙公司,美国纳税人占有10%以上股份,或当公司负责人(如董事或总裁)时,国外资料也需与个人报税表一同附上。 如未附,每年也有严重罚款。接受国外赠与或继承,10万美元以上者,也有申报的义务;未申报,罚款总额可高达继承的25%。
    2010年3月18日起新规定,未上市股票或投资,与金额帐户合并后如超过5万美元,自2011年起,也应附在1040报表上。
    另外,借款不会被视为收入。有些新移民刚从中国大陆来,因语言、文化等障碍,生活可能遇到困难。如果是向亲友借的钱,这不用纳税,但借款人最好保存借款票据以供核查。借款人在还款时如果付利息,这些利息要缴税。借款所得无需申报。存放在国外的资金,如果已有申报及缴税,要拿到美国来不再需要申报和纳税。
    在原住国拥有房产的,没有出租,则无需申报;如果出租,则每年都要申报;商业楼一般有收入,故亦当申报。比如在杭州拥有一栋休假房,若几年才去住一次,没有出租,则无需缴税,也不用申报;如果用于出租,即使出租亏本也要申报,因为纳税人不申报,国税局就无法了解他的盈亏情况。
( 编辑: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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