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你是一个合法的永久居民(LPR),他从来没有给移民局的一个新的地址,或已经在等待,搬家后大约一年了?根据法律规定,有意(故意)未能给移民局你的新地址是轻罪,可以有高达200美元的罚款及入狱30天的惩罚。(INA 266节)。
该法还说,该LPR未能给移民局的一个新的地址,实际上可以递解出境(驱逐),除非该 LPR可以证明:(1)过失报告地址更改为"合理和情有可原"或(2)失败并非是"故意"。(INA第237节。)
然而,在实践中,它是不可能的,移民局不会起诉或驱逐一个未能更新地址的合法永久居民。移民局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不能去识别每一个未更新地址的LPR。然而,在理论上严格执行始终是可能的。
因此,移民更新您的地址总是一个好主意。如果,你已经搬了过去了,但你还没有做, 现在就做,以后每次搬家都要做。或者,如果所有的资格都满足了,考虑申请美国公民身份。一旦你是美国的公民,你将永远不会要给移民局一遍你的地址。关于申请美国公民身份的更多信息,参见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