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LPR当他们得到绿卡后觉得放松了,相信他们终于可以自由旅行来回甚至搬迁到自己的国家,并且他们总是可以使用他们的绿卡作为旅行证件重新进入美国。而从美国一个长时间的缺席不会自动取消LPR身份,一个给移民局的口头和书面通知说要继续待在美国是不够的; 除了离开美国的时间,移民局将调查许多客观事实,作为该外国人保持美国永久居民的意图。主要表明该外国人意图的因素包括:
1.该外国人从美国缺席的时间长度;
2.该外国人离开的目的;
3.证明在国外呆过一个固定的时期、终止日期的事实存在;
4.一直以永久居民身份向国税局申报纳税;
5.在美国有与LPR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LPR在国外的就业职称和性质;
7.维护与美国的其他联系,包括邮寄地址,银行账户,财产所有权,驾驶执照,俱乐部会员(S),抵押贷款,信用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