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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所得税税收协定对永久居民(绿卡)的利得
时间:2013-10-25 11:49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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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所有美国是一个签约方的税收条约,都包含了?保留条款,?这是为了防止条约伙伴的居民同时也是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使用条约来减少美国的税务责任。因此,作为一般规则,那些有资格作为美国居民,无论是通过绿卡资格测试或在美国存在天数的测试,不符合条约的益处。然而,大部分的税收条约包含一个异常的?保留?条款,规定个人可作为学生,学员,教师和研究人员来申报税收协定的好处。因此,如果你不再是免税的个人,但你得到的收入为F,J,M和Q签证持有人也可以在美国与你的国家的税收条约下扣除,即使你被列为美国税务居民。条约的好处,也可对H,O和其他签证持有人有好处,他们已成为税务居民, 但在在第一年,他们进入美国后如何报税。
    作为一个永久居民,你会用1040表,1040A表或1040-EZ表报税,以适用于您为好。附表8833解释了条约的好处以及依赖保留条款的例外。在表格8833中,打钩检查框,表示根据财政部第301.7701(b)- 7税务条约规则的披露。您需要报告全球的收入,但可能会要求标准扣除,抚养人扣除,以及任何其他永久居民可享有的扣除和抵免。邮寄申报到财政部,国税局,奥斯汀, 德克萨斯州 73301 。

(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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