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需要。如果未成年的孩子是永久居民身份,那么他/她的父母入籍时,他可以作为附属受益人同时入籍,所以就不再需要一份单独的申请。
如果外籍子女出生于美国以外,父母一方是美国公民,另一方是也是外籍,那么在他/她的外籍父/母申请入籍时,他/她未婚且未满18周岁,就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随同入籍。但是,在18岁之前,外籍子女必须是永久居民身份,并且身在美国。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不受居住时间的限制。
如果外籍子女的父母在其出生时没有美国公民身份,外籍子女在未满18周岁且未婚之时在美国居住的时间一直是处于永久居民身份,那么在其父母在其18周岁生日之前入籍,外籍子女也可以因此而获得公民身份。这种情况也不受居住时间的限制。
如果外籍子女的父母都是外籍人士,一方已经去世,或者父母双方正在分居,如果其父母仍在世的一方,或者对其有合法监护权的一方入籍,外籍子女也可以因此而获得公民身份。但是条件是外籍子女在未满18周岁且未婚之时在美国居住的时间一直处于永久居民身份。这种情况也不受居住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