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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民离婚 持条件结婚绿卡者应收集证据
时间:2013-12-16 10:40 来源:美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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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妻子是美国公民。我和妻子过去处得很好,但最近有麻烦。她申请我拿绿卡,我有一份临时绿卡。如果她不再担保我,或决定要离婚,会发生什么事?请问我能不能取得正式绿卡?会被驱逐出境吗?
    答:以婚姻得到有条件身份的居民可以申请转换为正式绿卡,如果配偶能够证明,这份婚姻开始时是真实的。但是,举证的责任在你身上。你应该立即采取措施,以确保持有真实婚姻的所有证据,因为有可能你的美国公民配偶会删除或销毁你们关系的证据,来伤害你的移民身份。这些可表明你俩的证据包括共住一起的文件,如租赁契约或房契、房租收据、照片、水电单、电话账单、电视账单、信用卡账单、汽车登记、他人的声明书等。移民局会查看你们同住一起的材料,即使只有你的名字在有关文件上也可,还有任何有你们两人名字的文件。
    如果你妻子愿意支持你,并与你联名递交申请,即使你们的关系有麻烦,也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你们已合法分居,你妻子就不能在申请表上签名。没有妻子的支持,你必须取得离婚证。根据你最初婚姻是真实的理由,来递交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的申请表(I-751)。因为离婚,你不受必须在有条件绿卡签发二周年到期前的90天内递件的限制,可以在90天前递件。
( 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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