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 简体版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Home> 移民美国> 移民信箱> 家人团聚> > 正文
公民可申请无血缘手足移民
时间:2012-10-07 09:42 来源:美国资讯网
字号:【
    读者Kou小姐问:
    我在2007年初移民来美,现刚成为美国公民,想申请在大陆的母亲和继父来美。我的亲生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我母亲在1970年代末再婚,即她与我的继父正式登记结婚已超过30年。继父的前妻也是病故,他带了一个儿子,这样我还有一个与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我赴美前一直与他们一起生活。
    我能否申请继父与我母亲一起来美?我的家庭收入有足够的担保,但他们都差不多70岁了,年龄有影响吗?如果可以,我需要办哪些公证书或者办什么手续?请律师是否成功机会大些?另外,我能否以兄弟姐妹身份申请我的弟弟移民来美?成功机会如何?
    答:
    如果你母亲和你继父是在你满18岁前注册结婚,则你在申请你母亲移民的时候,也可以同时申请你的继父移民。领事馆在决定申请人是否会成为公众负担从而批准或拒绝移民签证申请的时候,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申请人的年龄等。但年龄并不是唯一的因素。不是说父母过了70岁就很难移民,主要还在于材料是否准备的扎实。你申请你母亲和继父移民,需要提供你的出生公证、你母亲和继父各自的出生公证、他们的结婚证、你生父的死亡证、你继父前妻的死亡证及你的公民纸等。建议你请有经验的律师,以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延误申请。
    你也可以申请你的弟弟,尽管这个弟弟和你没有血缘关系,而是通过你继父的关系成为你的弟弟的。只要你满足你生母和你继父结婚时你未满18岁,以及你继父和你生母结婚时,他和前妻的关系已合法解除的条件(因他的前妻是病故,明显符合这个条件)。目前公民申请兄弟姐妹,需要将近12年的排期。如排期排到,他移民应没有问题。
( 编辑:admin)
    美闻网---美国生活资讯门户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2012-2014美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