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年前我用公民的兄弟姐妹名义提出绿卡申请,正等待排期。去年,因为我的先生要申请J1签证,我担心有移民申请会影响到J1签证,所以就去撤销了移民申请。现在想再撤回撤销申请,可以吗?
答:你申请兄弟姊妹的亲属移民绿卡,在排期中,因为担心
美国领事馆以有移民倾向影响J1(交换学者)的签证,所以撤回绿卡申请。现在,不知能否再恢复。
1.有关「移民」的意图,而遭美国领事馆可能拒绝签证的考量,一般在美国驻中国领事馆,常存在这样的认定。而在台湾的美国领事馆,一般都能接受签证申请人有双重意图的签证申请。
2.要撤回绿卡的申请,申请人须以书面向移民局提出,并注明:
(a)受益人的姓名、生日及当初申请案件的收件日期及号码。
(b)原来送件的日期。
(c)申请人的姓名及撤回申请案件的原因。
(d)若由律师提出,则须附上律师委托书。
3.除了单纯放弃而提出撤销,一般许多的撤销案件,是因为其他移民法上涉及的问题,因此,当事人的撤销并不是绝对的,还是须要移民局的批准(例如有驱逐令的申请案,利用撤回,避免当事人被驱逐)。
普遍而言,申请案件撤销生效后,可能无法申请再恢复,不过许多的事实细节,也可能再改变撤回及撤销的效力,详情应咨询你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