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2002年获得J-1签证,在签证到期前几个月我申请豁免回国两年,2005年9月,国务院寄出了正面建议豁免函。但我给大使馆打电话时,才知道我的签证已经过期了两个月,所以我没有等移民局的决议就离境回国了。我现在打算再次申请J-1签证,我是否有资格申请?
答:你有资格第二次申请J-1签证,能否被批取决于领馆官员。在面谈时,你可能会被问及上一份J-1签证的情况,以及你是否滞留美国。不过,你申请正面建议函豁免两年回国,以及你上一次J1签证逾期居留的事情,并不必然会导致你无法获得另一份J-1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