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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递解的人 如何调整身份
时间:2013-11-07 09:56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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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属于暂缓递解的,现在我的配偶(美国公民)为我提交了I-130申请,我是否可以不离开美国调整身份?
    答:如果你在入境时并没有打算在美国学习,你可以转为F1学生签证,前提是你有学校入学许可I-20表格和财务支持的文件。
    需要提醒你的是,移民局并不提供签证,只提供身份转换。如果你转换身份以后离开美国,再入境时需要先向美国使领馆申请F1签证,除非你是加拿大公民。
    H-1B签证的6年限期问题
    问:我的H-1B签证在2006年获批,我2007年开始来美国工作。在2011年我回了一趟印度,再回美国时我的签证被拒,原因是文件不齐。从2011年到现在我一直为同一个雇主工作,不过是在海外。我的问题是,我现在换了一个工作,老板也换 B签证有6年的可用期限,你应该可以使用上一次H-1B签证用剩的时间。
    答:你在海外为同一个老板工作的时间不会计入6年期限。根据移民局的规定,如果配额没有用完,你可以申请新的H-1B签证。你也可以使用2006年的前一个H-1B签证中剩下的时间。
    能否要回签证申请费
    问:我雇佣了一个律师,为我申请签证,以来美国工作。我支付了律师费,而我工作的单位为我支付签证申请费(2,400美元)。
    律师将公司给的支票兑了现金,然后用自己的支票支付了签证申请费。2013年4月,律师为我提交了签证申请,但申请和2,400美元的申请费被退回,因为签证配额已经用完。
    律师将签证申请费留着,以备下一年申请签证时使用。但现在我要工作的公司破产了,我是否可以要回那笔签证申请费,我知道,这是我的雇主支付的。
    答:因为是公司支付给律师的,所以那2,400美元是破产的公司所有,而不是你的。看起来,你和律师、雇佣公司之间并没有达成任何的协议,让你可以拥有公司的这笔钱。
    为非法移民配偶申请移民
    问:我和我的丈夫结婚已经20年了,他是非法移民,我们分开报税。我2010年成为永久居民,我是否可以为他申请移民?
    答:根据2013年10月的移民排期表,F-2A绿卡申请配偶与未婚子女类别等待时间只有一个月左右,所以你为他申请移民只要此类别不继续被积压,不用等太久。不过他是非法移民,不能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
    你可以有三个选择:
    一是你为他提交申请,按正常走领事流程,在被拒后再提交豁免申请,免除在美非法居留的惩罚(假定他没有其他任何不良记录)。
    二是你可以等到你成为公民以后再为他申请,这取决于他是合法还是非法入境的,你可以为他提交I-601A申请豁免,让他可以在美国等候豁免的判决,然后再决定是否去海外办理移民签证。
    三是你们可以等综合移民改革的结果,目前正在众议院讨论,估计年底会见分晓。
( 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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