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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绿卡的使用
时间:2012-11-08 15:05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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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美国的华人们对绿卡的了解是必须的,绿卡实际上指居留权,分为有条件绿卡(临时居留权)与无条件绿卡(永久居留权),投资者在提交的I-526申请后获批准,可获得有条件绿卡,有条件绿卡与无条件绿卡享有同样的权利与待遇。这种代表永久居留身份的卡片现在其实并不是绿颜色,而只是一个信用卡般大小带照片的塑料片,上边记载着一些个人资料,领到手并不是一劳永逸,仍然要5年换一次。
    使用与保持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 I-327),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证有效期最多两年。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美国移民法定义“永久居留权”是:“根据移民法所赋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许,且此身份未曾改变过。” 意即:若是绿卡拥有者改变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权随即消灭。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无心之过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例如:以非居民身份报税),其永久居民身份将同时终止。此外,依据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例:永久居民身份可经由放弃行为(如定居他国)而自动丧失,无须先经过填表或移民法庭的判决。
    成为美国公民
    一名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国境内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满5年(或与美国公民结婚的3年),并满足所有移民局所列出之条件后,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公民会比永久居民(在此方面依然被视作外国人)拥有更多的权利(与义务)。其中的一些权利有:选举权;联邦与州选举中的被选举权;携带家眷入美的资格;以及获得联邦政府职位的资格。其他的公民福利还包括世界上部分国家的免签证便利。会导致永久居民被排入遣送法律程序的某些情形亦不适于美国公民。
    绿卡,一张小小的绿色卡片,却主宰了千万美国移民的命运。只因它是开启移居美国大门的钥匙,也是移民在美安居乐业的护身符。唯有拥有它,“外国人”才能在这块希望之地合法地“工作”、“居留”,以及有“尊严”地过日子。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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