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于2008年7月24日发布消息并在移民局网站发表有关问答,对申请绿卡转换身份所需要进行的体检某些要求进行了修改,主要包括新增加的对肺结核的检查和治疗和某些新的预防针要求。移民局根据这些新修改对绿卡申请的体检表,即I-693体检表格也进行了修改。我在上周撰文向大家介绍了部份有关绿卡体检要求的部份修改进行了介绍,这里将通过问答形式向大家继续介绍有关新的I693表格的一些信息,供大家参考。
问:新的I-693表格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答:新的I-693体检表格在2008年5月1日生效(2008年4月2日版本)。移民局在允许30天的宽限期内继续接受老的I-693表格。从2008年6月1日起的所有体检都必须用新的I-693表格。
问:为什么移民局网站又有了更新版本的I-693表格(2008年6月5日版本)?
答:在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对给医生有关预防针要求的技术指导加进2008年7月1日生效的新的预防针要求时,为了预防医生忘记加进新的预防针而造成I-693信息短缺,所以移民局发布了2008年6月5日版本的I-693表格,列出了所有要求的预防针。
问:如果申请人只需要打预防针而不需要全部体检,那么申请人是否还要递交全部的I-693表格?
答:不需要。那些不需要全部体检的申请人只需要递交新的I-693表格的第一、三、五页即可。需要的信息包括第一部份(Part 1)个人信息,第二部份(Part 2)预防针记录,和第五部份(Part 5,如果预防针是由医生(civil surgeon)打的)或第六部份(Part 6,如果预防针是由当地卫生部门(local health department)打的)。空白的第二和第四页可以不用递交。
问:如果申请人的移民申请体检在新的肺结核检查和新预防针要求生效前已经完成但还没有向移民局递交申请,或虽然递交了申请但还未被审批,那么该申请人是否需要根据新的新的肺结核检查和新预防针要求重新体检才能获得批准?
答:一般来讲不需要。移民局在审核I-693表格时会注意体检日期并参照技术指导、医疗要求、在当时有效的表格版本及不同修改的30天宽限期。如果医生的体检符合当时有效的各项体检要求并且I-693表格在一年到期前向移民局递交,就不需要重新体检并递交新的I-693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