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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绿卡到公民的相关要求
时间:2012-10-09 17:22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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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人士在美国拿到正式绿卡即永久居留权后,对持绿卡人士是没有所谓的“移民监”限制,即美国政府对获得永久居留权人士的居住地和在美停留时间没有做强制性的规定。但是持绿卡人士在还没有转为正式公民时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以免自己的永久居留权被取消:
    1、 每年必需要返回美国境内一次,并与美国保持必要的关联,如每年正常申报纳税、有银行户口等等,也就是必须要有迹象可以显示持绿卡人士与美国仍然是有关联的,在美还是有居住的迹象,在这种情况美国移民局一般不会取消持有人的绿卡;
    2、 如果持绿卡人士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在一年内返回美国,也就是说将会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则需要事先向当地的领馆提出申请,否则将面临着被美国移民局取消绿卡的危险; 
    美国是讲人权自由的国家,因此在美国可以选择长期持有绿卡而非公民身份。但获得永久居留权即持绿卡人士如果希望转为美国正式公民,则需要注意美国政府对居住期限上的要求,即需要在转为公民前的五年内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在美国境内居住,这样才有资格去审请参加美国公民考试。
    另外,人们常谈论的美国绿卡其实是有二种,一是有条件性绿卡,另一种就是上面谈到的正式的绿卡--美国的永久居留权。现持有条件性绿卡的人士需要特别注意这个所谓的“条件”是什么,一般绿卡“条件”的解除期限为二年,即从拿到有条件性绿卡到解除“条件”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需要等待至少二年的时间。在这二年期间,持条件性绿卡人士需要特别注意,到期时自己是否可以满足所需要的“条件”,否则将会面临条件性绿卡被取消的可能。如: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在申请解除“条件”时需要达到的最基本要求是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视项目性质而定)、投资款全部到位等;CR1的结婚移民,在二年内是不可以离婚的(除非有配偶通奸、同性恋和被虐待的证据)否则将会面临条件性绿卡被取消的可能。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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