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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如何为父母申请移民
时间:2013-10-18 16:38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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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移民法》规定,年满21 周岁或21 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但永久合法居民( 绿卡持有者) 不具备此资格。" 父母" 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 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由于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所以移民法规定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民纸、出生公证( 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I-130 批准后,等待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来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一、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二、如果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 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 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 的申请。移民法不要求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 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I-485 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 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在此期间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
    三、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递交I-485 时,已经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证了,个别情况例外。但申请人即使有“回美证”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许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因为移民法规定身份失效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许入境。
    四、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 但他是在此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
( 编辑:Pa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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