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新法案的施行,已经在2004年12月8日由
布什总统签署。法案中关于
美国劳工培训费用调整将于2004年12月9日正式生效,其余法案将在2005年3月8日或之后开始生效。
新法案的主要变化是:
•在法案签署次日起,即2004年12月9日,移民局将对H-1B申请雇主征收美国劳工培训费用$1,500,雇主的全职雇员为25人或少于25人的美国劳工培训费用减半为$750。大学或非营利机构和在同一个雇主处申请第二次延期的H-1B申请将不需要上交该美国劳工培训费。
•H-1B名额从2005年度起增加20,000,提供给在美国学校获得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申请人。从新年度的H-1B名额开始计算时起,凡是满足上述条件(在美国获得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的H-1B申请人将不受原有的65,000名额限制,直到满足上述条件的H-1B申请人数达到20,000之后,在美国获得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申请人的H-1B申请将恢复到原有的65,000名额计算方法中去。新增的2005年度名额将在2005年3月8日或之后开始施行。
•新法案制定了防伪费用。即所有雇主在为外籍员工申请新的H-1B身份时,都要上交$500防伪费用,以提高相关机构对H-1B身份真伪的控制。防伪费用的规定将在2005年3月8日或之后开始施行。
除了美国劳工培训费立即生效外,其他法案将在2005年3月8日或之后开始生效。其集体生效日期及申请材料准备上的变化将会在晚些时候有移民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