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繁体版
|
简体版
|
手机版
美国头条
热点
社会
移民
地产
求学
生活
娱乐
科技
体育
旅游
谈天说美
名人帮
美国话题
青青校园
美国故事
风采谷
美国百科
概览
移民
经济
政坛
军事
教育
地产
医疗
科技
生活
文化
旅游
名牌
娱乐
艳闻
丑闻
社区
视频
您当前的位置:
Home
>
移民美国
>
移民法规
>
移民法案
> > 正文
资讯排行
公法99-603
时间:2013-12-16 13:35 来源:美国资讯网
字号:【
大
中
小
】
1986年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
1986年11月6日颁布,规定:
•要求雇主证明雇员的移民身份。
•故意雇佣或招募未经授权的移民属非法行为。
•合法化某些季节性农业非法移民。
•合法化1982年1月1日前非法进入
美国
,连续居住,有欠税罚款,承认有罪的移民。大约三百万非法移民获得了合法身份。
( 编辑:Jane)
相关文章
·
绿卡抽签
·
要求撤销禁止入境或移离出境指控的法案
·
申请政治庇护及要求暂停移离出境法案
·
取得特赦和“登记”绿卡,调整为合法身份的
·
关于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法案
·
奥巴马呼吁年内通过移民改革法案
·
公法104 – 208
·
综合移民改革法案
美闻网---美国生活资讯门户
相关官网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2012-2014美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