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 简体版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Home> 移民美国> 移民法规> 移民法案> > 正文
公法103–416
时间:2013-12-16 13:31 来源:美国资讯网
字号:【

 
    1994年移民与国籍法案技术修正
    标题I:国籍和归化,修订移民与国籍法,授权美国公民身份给1934年5月24日中午之前出生,其外籍父亲在美国限制和司法管辖之外其美国公民母亲在他诞生前住在美国的人。不包括参与纳粹迫害和屠杀的人。
    对于一个承袭以上的人的血统的人,免除对其在美国实体存在的要求而授予其公民身份。
( 编辑:Jane)
    美闻网---美国生活资讯门户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2012-2014美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