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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106-95
时间:2013-10-21 15:15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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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贫困地区的护理救援法案
    1999年贫困地区的护理救援法案-修订了移民和国籍法案,建立了一个为期四年的非移民签证(H-1C签证)分类,给卫生专业短缺地区的非移民注册护士。
    要求外籍人士:(1)有一个完整的外国护士执照或已接受美国护理教育;(2)通过适当的检查,或在打算就业的州获得护士执照;及(3)完全有资格在呈请的医院开始工作。
    要求向劳工部递交雇佣证明的医院证实(1)聘用的类似护士的工资和待遇不会受到不利影响;(2)该外籍人士的工资和待遇与其他类似护士相同;(3)正在招聘美国护士(如本法规定);(4)不包括劳动争议;(5)该场所中的H-1C外国注册护士不超过1/3;(6)不得在呈请场所以外的其他地点就业;并且(7)将该外籍护士的情况告知工会组织或该场所的注册护士代表。
指示劳动部长:(1)整理呈请场所的公共清单;(2)为收到投诉、调查和处置(包括民事罚款)不合格场所设立一个过程;(3)设置最高250美元的认证申请费。
    限制:(1)财年总计H - 1C新增500个;并且(2)在少于或多于900万居民的州,每个财年分别增加25和50个名额。定义“场所”为这样的医院:(1)在医疗短缺地区(2)有至少190个急性护理病床;并且(3)有35%和28%的患者分别接受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
    废除非移民护理计划(H-1A签证)。
(Sec. 3 )指示秘书长与卫生和人类服务部长提案:(1)二选一的H-1C计划作为对注册护士短缺的一个永久性补救措施,以及(2)更有效的计划执行系统。
(Sec. 4)修订移民和国籍法,免除某些护士和物理治疗师的国外保健工作者认证要求。
(Sec. 5)授权总检察长出于国家利益免除某些持有专业高级学位或特殊能力的外籍人士的聘用要求。指示检察长授予该外籍医师在一个健康护理短缺地区或退伍军人医院工作的机会,前提是联邦或州的机构已实现确定该医生的工作符合公共利益(禁止在从事该工作5年之内发给这样的医生永久居民签证或调整成为永久居民身份)
(Sec. 6)考虑在美国以外成立一个会计或管理咨询服务实体,如果它通过某国际知名的美国公司或该美国公司所加入的国际协调组织提供服务,可使其成为该美国会计或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一个子公司。
(允许外籍管理者和雇员持L签证在公司内部调动)
( 编辑: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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