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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签证计划
时间:2013-12-17 16:15 来源:美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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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免签证计划是指美国允许 37 个参与国符合资格之旅客,无须申请美签即可前往美国洽商或观光(B 签证之旅行目的)并可停留达 90 天。惟停留天数不得延长,VWP 旅客在美期间亦不得改变其身分,例如变更为学生签证。若符合 VWP 资格之旅客希望申请美签,亦可选择申办。旅客欲以 VWP 入境美国,须先透过旅行授权电子系统(ESTA)取得授权许可,并于旅行前满足所有相关资格条件。
    美国于2012年10月2日宣布台湾加入免签证计划(以下简称VWP)。根据 VWP,符合资格之台湾护照持有人若满足特定条件,即可赴美从事观光或商务达 90 天,无需签证。台湾护照持有人可不需美签赴美的起始日为2012年11月1日。若欲于11月1日之前赴美,或者赴美目的与 VWP 不符,则须依现行程序申请美签。
    适用VWP入境美国的旅客要具备那些条件?
    申请人若满足下列条件即可适用 VWP 入境美国 :
• 旅客持有护照为 2008 年 12 月 29 日当日或以后核发之生物辨识电子护照,且具备国民身分证号码。• 旅客前往美国洽商或观光 (B 访客签证适用的旅行目的 ) 并且停留不超过 90 天。过境美国通常也适用。
• 旅客已透过旅行授权电子系统(ESTA)取得以 VWP 入境之授权许可。
• 倘以飞机或船舶入境,须为核准之运输业者(检视核准之运输业者名单),并且有前往他国目的地之回程票。
• 旅客具备足够资金供在美期间支出。
VWP 国家之国民必须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方能在无美签下入境美国。因此,VWP国家的部份旅客可能无法适用免签证计划。
•  哪些旅客必须申请非移民签证,而非ESTA授权?
  下列旅客不适用 VWP,而必须申请非移民签证:
  赴美目的非 B1/B2 签证所允许的洽商或观光,包括:
• 欲在美国工作者(无论有给职或无给职),包括新闻与媒体工作者、寄宿帮佣、实习生、音乐家、以及其他特定职种。
• 欲在美国求学(F 签证)或参加交换访客计划者(J 签证)。
• 前往其他国家而途中需要过境美国的空勤或航海组员 (C1/D 签证 ) 。
• 以私家飞机或私人游艇入境美国者。
• 欲在美洽商或观光超过 90 日者。
• 曾被拒绝 ESTA 授权许可,或有其他违反移民法事项者。
    提出ESTA申请需准备哪些资料?
o  每份申请都必须提供英文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护照信息等。申请者亦须回答有无传染疾病、特定罪行之逮捕与定罪、撤销签证或遭驱逐出境之纪录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儿童不分年龄,均须取得个别 ESTA 授权许可。申请者亦须提供信用卡或金融卡信息,以支付 ESTA 申请费用。
    申请ESTA授权许可需要缴费吗?
o  是的。实际费用需视 ESTA 授权许可是否得到批准。若被批准,则费用为14 美元,涵盖二部分的费用: 
    4 美元的处理费 -- 所有电子旅行授权许可之申请者,每次提出申请都必须支付处理费,不论其许可是否获得批准。
    10 美元的旅游推广法案费 -- 若申请获得批准,得到适用 VWP 赴美之许可,则信用卡或金融卡将被收取 10 美元的费用。这笔费用将汇入旅游推广基金。若申请遭拒,则仅需支付处理费。
( 编辑: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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