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移民
第一优先 :05 年10 月8 日 — 进7 天(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A:10 年6 月1日—进24 天(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第二优先B:F2B:2004 年9 月15 日—无变化(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类 :02 年5 月22 日—进7天(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类 :01 年2月15日 —进31天(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
职业移民
E1(杰出人才,跨国公司主管,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等):有配额
E2(拥有硕士或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 :— 2007.7.15
EB3(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 2006.2.8,前进55天
EW3(无技术劳工,如:管家、保母):— 2003.6.22,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