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美国发给89,000,000万访问美国的外国国民和482,000移民签证。一个外国国民必须获得签证才能访问美国,除非他(她)是:
37个免签国家之一的公民
加拿大、马绍尔群岛共和国、麦克洛尼西亚联邦或帕劳共和国公民
英国海外领土的公民,来自百慕大或开曼群岛
巴哈马公民或英国海外领土公民,来自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持有效护照和警察在六个月内为其所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从他们的国家直接旅行至美国)
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免签旅行要求
对墨西哥公民有另行要求
美国签证共有185种,两个主要类别:
非移民签证:临时访问者,如观光、商务、工作或学习
移民签证:移民到美国的人。在入境口岸,移民签证持有者被作为永久居住卡(绿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