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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约国贸易签证, E-1
时间:2013-08-06 16:53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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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美国有商业贸易及航海协定的国家的公民来美国进行相当规模的贸易,包括科技与服务等贸易,并且主要是经营美国与协定国之间的贸易,或是在美国发展和经营一个投资的企业,或是正在美国进行相当规模的投资,就可以申请E-1贸易和E-2投资签证。持E 签证的人只要保持在企业中的身份,就可以在美国一直合法地居留下去。 
    E1 或E2申请人可以与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一同申请。 
    美国移民法对申请 E-1 或E-2签证的申请人有具体的要求,申请人需具备以下的条件: 
    E1协定国商人 
    申请人必须是协定国公民,和或者其贸易公司需是在协定国注册。国际贸易必须是具有“相当规模”,即贸易要有一定规模和持续性,并且主要是经营美国与协议国之间的贸易。贸易是指货物、服务和科技的国际交换。
    申请人必须是经理或管理人员,或者是具有对公司的有效运作十分重要的高度专业化的技能的专业人员。一般技能和无技能的工人则不符合条件。 
(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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