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美国移民归化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第203(b)(1)(a)部分,在下列情况下,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可以获得移民签证:
1)此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有杰出才能,历来就得到其所在国或国际的一致认可,其成就可以通过大量书面材料证明;
2)此人希望进入美国继续从事其所擅长之行业;
3)此人进入美国后将给美国带来极大利益。
相关法律解释:
“杰出才能”(extraordinary ability)是美国移民局对移民申请人所使用过的标准中最高的一类。移民法对“杰出才能”的定义是“专家水平,表明此人是这一领域中少数几个达到顶峰的人之一。”
由于杰出人才这个移民签证类别非常专业化,移民局官员在受理此类申请时格外慎重。因为移民官在评价申请此类签证的外国人是否合格时有很大的自由度,根据申请人所准备的材料的质量、格式、风格和内容给自己的主观印象,移民官可以自主地作出取舍。握有这样的重权实际上加重了移民官员的心理负担,这种心理压力自然带来对材料的过分倚重。因此申请人必须仔细准备好证明材料以显示自己符合该签证的标准,并把这些材料上交到移民局。材料应着重说明申请人完全达到法律要求的标准。合理的利用手中掌握的全部材料,尽最大可能地展示申请人的实力,获得移民官的认可,应该是对此类签证有相当经验的移民律师们的拿手好戏。非常遗憾,在美国,真正知道这种签证的外国人及办理过这种签证申请的律师可谓凤毛麟角,能把申请材料做到炉火纯青,成功地获取移民局批准的人则更是屈指可数了。
继续从事擅长之行业
新的移民法明确指出: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到美国后继续从事其所擅长的行业。
因此,虽然美国移民局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雇佣证明,但是申请人必须提交“明确证明” (clear evidence)自己抵美后不会改行的文件,这种证明可以是未来雇主的信,也可以是预先的承诺如合同等。申请人还可以草拟一份声明,详述自己在美国继续工作的计划。云云。不要低估了这种"明确证明"的作用,移民局认为,对杰出人才来说,离开了你所擅长的行业,也谈不上杰出。这种证明对体育明星尤为重要。即使申请人在世界级比赛中曾经多次获得金牌,如果其“明确证明”不符合要求,美国移民局也不会批准。
预期带来利益的要求
移民法强调:进入美国的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必须"给美国带来极大的利益"。美国移民局认为这种要求的实际意义是国会不希望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移民到美国以后一直闲着而不发挥其才能。
这条法律规定表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的关于抵美后将继续在自己所精通的行业工作的证明材料,足以说明该申请人的到来将给美国带来极大的好处。移民局认为,也有"极少数"申请人进入美国后会严重损害美国的利益,移民官也可以因申请者不能给美国"带来极大的好处"而拒绝其签证申请,但一般来说,满足预期给美国带来利益这一根本要求,其它条款并无岢求。
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优势是什么?
一、周期短
近期最快者三个月即获得移民局批准;相比其它移民种类往往要等待排期,历时数年之久。
二、总体费用低
无须开办L-1公司或者办理投资移民的的巨额费用。
三、不需要找美国雇主
其它美国职业移民比如劳工证移民、跨国公司移民等均必须由美国公司提出申请。 四、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众所周之职业移民申请之前均需要提交劳工证申请,而杰出人才类移民则无此限制。 五、无年龄限制,无学历限制,无行业限制
只要求证明出本人有“杰出才能”---即满足美国移民法十条要求中的至少三条即可。 六、全家(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正式绿卡
只要申请成功,全家即可获得全部永久的绿卡!!!全家直接到美国享受永久居民权益,绿卡身份可以自由进出美国,而不用再担心签不到美国签证。
七、子女持绿卡到美国上学,可享受低廉的州内学费,毕业后可以自由找工作
如果通过留学生签证赴美,不仅学费昂贵,轻则每年1万美元,重则2万美元。而且毕业后还要面临回国的限制。
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程序是什么?
申请人将资料备齐
递交申请I-140至美国移民处理中心
拿到申请档案号码P1
案子接受移民局审理
获得批准证书P2
申请资料转到NVC
NVC寄发包裹P3
完成DS-230并寄回
完成公证和交纳移民申请费
获得美领馆面谈包裹P4
体检、交费、参加广州面谈
面谈通过,获得移民签证
赴美获得全家永久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