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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 结尾
时间:2014-01-03 17:01 来源:美国资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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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尾
    除非采用传统的倒金字塔风格,并且估计编辑会对报导的后一部份有所删节,否则最好在动笔时已经对结尾有所构思,这就好像在旅行出发时脑子里最好有一个目的地一样。这一条对广播电视报导尤其重要,因为广播电视新闻不同于印刷新闻或在线新闻,听众观众不能选择接收信息的顺序,吸收信息的方式是线性的。有研究显示,听众或观众往往对最后的内容记得最清楚。因之,许多广播电视新闻的结尾是一个总结,再次强调新闻的要点。
    结尾常与开端相呼应,即重新回到开始提到的重要地点与人物。在基于时间顺序的叙述中,结尾是最后发生的事。如果前面提出了一个问题,那么结尾就可能提供答案。结尾常常展望未来。有时候,新闻故事以强有力的引语或人物声音片段作为结尾。但适合用这种结尾的情形很少,除非引语极其有力,再添加任何笔墨都有失效力,否则应该慎而用之。
    标明出处
    新闻报导区别于社论或评论的一个关键,就在于新闻报导需标明消息来源,也就是"谁说的?"。新闻报导要明确说出信息来源的身份,尤其是在报导有争议的说法或令人怀疑的信息时。
    出处既可以直接说明,也可以间接显示。以下是一个直接说明出处的例子:"警官安托尼尔·克斯塔说,那名男子已被逮捕,并受到谋杀罪的指控。"如果用间接显示的方式,这个句子就可以写为:"警方逮捕了这名男子,并指控他犯有谋杀罪"。在这两个例子中,听众都能够知道警方是信息的来源。
    大多数新闻报导要交代信息的出处,其主要原因是,要让公众自己决定是否相信得到的信息。比如,同样一条关于北韩决定中断核计画的报导,对于不同的人而言,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可信度,而取决因素可能在于这个说法的来源,例如到访中国官员或一组国际科学人士。
    明确消息来源出处的另一个原因是,让公众清楚是谁发出的有争议的言论,对这一言论负责的应是那个来源,而不是记者或者新闻机构。这并不意味着记者可以避免受到法律诉讼;这方面的法律保障因国家而异。但可以说,好的新闻报导都能明确说明某一指责来自哪里,某个立场属于哪方。
    当然,不是新闻中的所有信息都需要明确出处。指出每个细枝末节的信息来源,会使新闻报导变得无法让人理解。记者直接观察得到的信息,可以无须注明出处地给予描述。同样,没有争议的、普遍接受的事实,也无须明确出处。例如,记者可以报导某个足球队赢得比赛而无须说明出处,因为比分结果无可非议。但是,如果记者说某个候选人在政治辩论中获胜,就必须明确信息出处,否则就逾越了事实与观点的界线。
 
( 编辑: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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