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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程序:比较美国军事与非军事司法体系
时间:2014-01-02 17:08 来源:美国资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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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要给大家介绍美国的军事法庭。美国的法院实行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双轨制。州法院分初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级;联邦法院分联邦地方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级。除此之外,联邦法院还设立了包括军事上诉法庭在内的一些专门法庭。
    *跟随军队移动的法庭*
    美国现行的军事司法体系是根据20世纪50年代国会通过的《军事司法统一法规》建立起来的。该法规统一了各军种的司法体系,阐述了各种犯罪行为,从违抗军令,到谋杀等各种由军事法庭审判的罪行。
    军事法庭没有常设机构,也就是说没有固定的法院,军队走到哪,法庭就设在哪,一旦被召集就具有司法权。军事法庭的法官、律师和其他成员来自负责军事法庭审讯的武装部队。
    *军事法庭种类*
    处理军事案件的法庭分三级,它们是军事法庭、刑事上诉法庭和联邦军事上诉法庭。军事法庭又分三级,最低一级法庭负责审理轻罪,由一名律师或一位军官担任法官和审判员,被告可被判处降级、减薪,或监禁,但是最多不能超过30天;第二级是特别军事法庭,一般审理轻罪,判刑可以包括降级、减薪、开除军籍,或不超过一年的监禁。除非被告要求由军事法官审讯,否则就由指挥官指定至少3名军事成员参与审讯。
    最高一级法庭是处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最高军事法庭。除非被告要求由军事法官审讯,否则由指挥官指定至少5名军事成员进行审讯,被告可能被开除军籍,或判处死刑等。以上三级军事法庭都属于审判庭。
    刑事上诉法庭分四个,设在陆、海、空、海军陆战队这四个兵种中。刑事上诉法庭负责复核审判庭的判决,有权减刑、撤销指控、或退回重审。联邦军事上诉法庭虽然对刑事上诉法庭的判决具有审查权,但是它不属于军事机构,法庭由总统任命的5名平民法官组成。
    军事法庭的审判过程是,军方在收到对某位军事成员的指控后,要对有关指控展开调查,然后由被指控军事人员所在部队的指挥官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要对他提出起诉。如果起诉,案件必须由军事法庭进行审讯。
    *立案程序*
    凯文.巴里(Kevin J. Barry)上校是已经退役的美国海岸警卫队军事审议法庭的法官。
    他介绍了军事司法体系中的立案程序。他说:“军队指挥官在收到指挥系统内部的举报后,下令对有关指控展开调查。调查人员一般是他手下的工作人员或是处理大案的刑事调查部门的工作人员。每个军种内都有自己的调查部门。调查结束后,案子又返回到指挥官那里,指挥官有权召集军事法庭并提出起诉。指挥官的作用和地区检察官以及联邦检察官差不多,他要决定哪些人应该接受审讯,以什么指控受审,以及在哪一级军事法庭受审等。”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斯蒂芬.萨尔茨伯格(Stephen Saltzburg)说:“对于一些严重的指控要进行初步调查。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要向指挥官建议是否对被告提出起诉,如果要提出起诉,就要说明以什么指控提出起诉,调查人员还可以建议撤销指控。但是,指挥官有权拒绝建议,按照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军事审讯。”
    *军事法庭人员组成*
    上面我们谈了在军事法庭的审讯过程中,指挥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军事法庭成员也非常重要。军事法庭成员相当于非军事司法体系中所说的陪审员。
    美国海岸警卫队军事审议法庭已退役的法官凯文.巴里上校表示,军事法庭成员来自军队内部。
    他说:“军事司法体系里没有陪审员,只有军事法庭成员,这些人不是从各行各业的人当中随意挑选出来的,而是由召集军事法庭的指挥官个别指定的。因此,军事案件是由军官裁决的。在某些情况下,应被告的要求还会允许其他士兵参与判决。”
    罗丝.布利姆上尉(Rose Bleam)是美国驻伊拉克的军事律师。他以美国在伊拉克的最高军事法庭成员为例介绍了军事法庭成员是如何挑选的。
    她说:“召集最高军事法庭的总指挥会收到下级指挥官的推荐,下级指挥官会根据年龄、秉性、经验以及军龄等各方面因素,把他们认为最适合担任军事法庭成员的军官和士兵推荐给上级,然后由总指挥从这些人中挑选他认为最合适的人选。”
    *军事法庭的法官*
    军事法庭的法官由军事律师轮流担任。一般来说,很多军事法庭的法官既当过辩护律师,又担任过检察官。他们有权决定应该向军事法庭成员提交哪些证据。如果案子由法官审理,就由法官宣布判刑。法官不能推翻军事法庭成员的判决,把案子退回要求延长刑期,但是他可以为被告减刑。由军事法庭成员审讯的案子就要由他们作出判决。
    得克萨斯州的律师盖伊.沃马克(Guy Womack)强调,军事法庭的被告有请律师辩护的权利。他说:“政府会为每一位受指控的军人免费提供一位和他在同一军队服役的律师为他辩护,被指控的军人也有权自己花钱聘请民间律师为他辩护。如果他这么做,美国政府不会为他支付这笔律师费。”
    *上诉程序*
    美国在伊拉克的军事律师罗丝.布利姆上尉说,军事案件的判决要得到召集军事法庭的指挥官的批准。
    她说:“指挥官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为被判刑的士兵减刑。但是,如果他同意军事法庭的判决,那就必须在法院备案。如果士兵因不良行为被判入狱六个月,刑事上诉法院会自动对审判庭的判决进行审核,以确保判决没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刑事上诉法院可以下令减刑、撤销某些指控或者把案子退回下级法院重审。”
    一般来说,如果军事人员在军事审判庭因不良行为被判入狱六个月。如果他不放弃上诉的权利,刑事上诉法庭一般都会对审判庭的判决进行审核,其目的是纠正审判庭在审讯中有可能出现的错误。刑事上诉法庭的上面还有联邦军事上诉法庭。
    “全国军事司法研究院”主席尤金.菲德尔(Eugene Fidell)谈了军事案件的上诉过程。他说:“对于军事法庭的每起重大审判,刑事上诉法院都会自动进行审核。” 之后,“联邦军事上诉法庭” 也有可能进行审理,这个法庭由5名平民法官组成,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最后,案子还可以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不过,菲德尔指出,大多数情况下,联邦军事上诉法庭做出的判决就是最后判决,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案子才会得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
    *与非军事司法体系的区别*
    众所周知,平民百姓如果对自己的老板不满意,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他,不高兴时还可以辞职。这种情况在军队中是不允许的,服从上级命令是士兵的天职。
军队的性质本身决定了军事司法体制的特殊性。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斯蒂芬.萨尔茨伯格指出,在军事司法体系中,军队指挥官的权力非常大。
    他说:“军事司法体系和非军事司法体系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军队指挥官自己就可以决定要不要提出指控。非军事司法体系在这方面有所不同。有许多州的联邦法庭的检察官必须得到大陪审团的同意才能提出起诉。因此,普通联邦法庭的检察官和军事法庭指挥官充当的角色是不一样的。在军事法庭,是否提出起诉完全由指挥官全权处理。”
    军事司法体系和非军事司法体系的另外一个不同之处是,在非军事司法体系中,陪审员是从选民注册名单和汽车驾照的名单上随机抽出来的;而在军事法庭,军事法庭成员是由军事指挥官指定的。在涉及普通公民的刑事案件中,要判定某人有罪,必须得到陪审员的一致同意。但是,在军事法庭的审讯中,只要有三分之二的军事法庭成员的同意就可以定罪,而且军事法庭的判决做出后,往往会立刻得到执行。
    *判决过程*
    美国海岸警卫队军事审议法庭的前法官凯文.巴里上校介绍了军事法庭的判决过程。
    他说:“军事法庭的判决不需要得到军事法庭成员的一致同意,只要有三分之二的成员投票同意,就可以判某人有罪。因此,军事法庭不会出现‘无法做出一致判决’的情况。如果得不到三分之二成员的同意,某人就可以被无罪释放,反之就可以判他有罪。唯一的例外是死刑,只有在判决死刑时才必须得到军事法庭成员的一致同意。”
    *军事司法体系的问题*
    一些人担心,由指挥官一人决定提出起诉和挑选军事法庭成员的权力,有可能导致权力滥用。
    美国“全国军事司法研究院”主席尤金.菲德尔认为,美军在伊拉克的虐囚事件反映了美国军事司法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他说:“军事司法体系给指挥官过大的权力,由指挥官来挑选军事法庭成员的做法,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军事司法体系的期望,这种情况必须改变。”
    美国海岸警卫队军事审议法庭的前法官凯文.巴里上校说,军事法官的独立性是另外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他说:“军事法官在被指派担任法官之前是现役军官和律师,他不具备非军事司法体系中法官所具有的那种独立性,因为军事法官必须考虑自己在军队中评级和升级的问题。任期结束后,他们还有可能被安排去做其他的工作。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军事法庭的独立性。”
    *公正审理案件的能力*
    一些军事分析人士提出,虽然美国的军事司法体系和非军事司法体系很不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军事法庭不具备公正审理案件的能力。
    这些分析人士指出,美国军事法规禁止指挥官利用职权,非法对案件施加任何影响,如果他这么做,不仅被告的判刑会受到影响,就连他本人也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另外,军事法规还禁止指挥官对军事法庭的成员采取任何报复行为。如果他有这种行为,他本人有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和军事法庭的审判。
    随着美国的军事法庭在阿富汗战争以及伊拉克战争中被使用,预计,有关美国军事司法体系的改革将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
 
( 编辑: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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