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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典
时间:2014-05-23 15:51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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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缩写U.S.C.)是美国全部联邦法律的官方汇编和法典化。
    早期对美国国会法律的法典化都由私人机构进行。1874年1月22日,美国国会开始进行官方法典化活动。1926年,国会正式开始制定《美国法典》。
    国会每颁布一部法律,在发行单行本的同时,由设在美国国会众议院内的法律修订委员会办公室的专业人员将这部法律分解为若干部分,再根据其规范的内容编排到50个相应主题的相关卷中。如美国法典第十二卷为“银行与金融”,其内容就是由每一届国会通过的法律中涉及银行和金融的全部条款经分解后重新组装而成。这样编纂的好处在于,人们只需要查看第十二卷就可以找到现行有效的所有美国银行和金融方面的法律规定,而无需查阅卷帙浩繁的法律全书。承担法典编纂工作的法律修订委员会办公室只能对法律作一些必要的技术处理,如涉及到法律含义等重大问题时,则必须报经国会审议通过。
    美国法典每隔六年重新编纂颁布一次,目前最新版本是2006年法典,共51卷(外加4个补充卷)。在六年期间,每年将国会当年通过的法律按照法典编排的序号,编辑成一个补充卷。在新的法典尚未编纂之前,人们可以通过补充卷来查阅和引用最新的法律规定。
(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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