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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校训
时间:2013-11-28 17:17 来源:美国资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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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佛的校訓是「Amicus Plato, Amicus Aristotle, Sed Magis Amicus VERITAS」。它是拉丁文,中文是「與柏拉圖為友,與亞里士多德為友,更要與真理為友」。它是哈佛學生學習和為人的準則。 
    哈佛的校徽拉丁文是「Veritas」,中文是「真理」。它可是來之不易。其設計草圖早在1643年就被提出,卻無意中被擱置於文件中,沉睡近二百年。直到二百年校慶,校長昆西在尋找校史資料時,偶然發現這一圖案,才把它重新介紹給哈佛師生。 
    1639年,为了纪念学院的创办者和建校费用的主要捐献者约翰•哈佛(John Harvard),马萨诸塞议会通过决议,将学院改名为“哈佛学院” 由哈佛学院时代沿用至今的哈佛大学校徽上面,用拉丁文写着VERITAS 字样,意为“真理”。哈佛大学校训的原文,也是用拉丁文写的,意为“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校徽和校训的文字,都昭示着哈佛大学立校兴学的宗旨: 求是崇真。哈佛早期的校训是“察验真理”(Veritas [1643年])、“荣耀归于基督”(In Christ Gloriam [1650]),以及“为基督•为教会”(Christo et Ecclesiae [1692年])。哈佛早期印章展示三本翻开的书本,两本面向上,一本面向下,象征着理性(reason)与启示(revelation)之间的动力关系。哈佛的一份最早期文献——1642年的学院法例——如此写道:“让每一位学生都认真考虑以认识神并耶稣基督为永生之源(约17:3),作为他人生与学习的主要目标,因而以基督作为一切正统知识和学习的惟一基础。所有人既看见主赐下智慧,便当在隐密处认真借着祷告寻求他的智慧。”美国建国后,哈佛大学校训恢复为最早确立的“真理”(Veritas)。
 
( 编辑: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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