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在
美国的乔奇拉(Chowchilla)发生了一起绑架案,匪徒持枪拦截某校车,将司机和若干名学生绑架到采石场,并埋在了地下。后来司机和一部分学生逃了出来,并且迅速报案。在面对警察的讯问时,司机也始终记不起匪徒所乘货车的车牌号码,虽然他的确看到过车牌,但却由于惊吓和相隔太久等缘故而想不起来,使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显然,这两个案件都有一个共通点:受害人由于惊吓或其他原因,记忆受到损害,无法记下案发当时的某些要素,从而给刑侦工作带来困难。既然是由于记忆因素而导致的问题,那么只要能帮助受害人找回失去的那段记忆,自然就可以对破案起到决定性的帮助。为了找回他们的记忆,两国警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催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