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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作家 菲利普 罗斯
时间:2014-09-19 14:22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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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出生于美国新译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犹太人家庭,1954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巴克内尔大学,1955年获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教英语,同时攻读博士学位,但在1957年放弃学位学习,专事写作,以小说《再见吧,哥伦布》(1959)一举成名(该书获1966年美国全国图书奖)。
    菲利普·罗斯1960年到爱荷华大家作家班任教,两年后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的驻校作家。他还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担任过多年的比较文学课程教学,于1992年退休后继续写作。罗斯的作品深受读者和批评家的青眯,获奖颇多,其中包括美国犹太人书籍委员会的达洛夫奖、古根海姆奖、欧·亨利小说奖和美国文学艺术院奖,他本人也在1970年被选为美国文学艺术院院士。其主要获奖作品还有《遗产》(1991)(获全国书评家协会奖),《夏洛克战役》(1993)(获福克纳奖),《萨巴斯剧院》(1995)(获全国图书奖),《美国牧歌》(获1998年普利策小说奖和法兰西外国最佳图书奖),《人性的污秽》(2000)获2001年笔会福克纳小说奖和2002年法兰西梅迪契奖。2011年5月18日,罗斯获曼布克国际奖。此外,他还先后获得美国文学艺术院文学金奖(2001)、获哈佛大学荣誉文学博士称号(2003)、笔会索尔·贝娄美国小说成就奖(2007)和《巴黎评论》哈达达奖(2010 Paris Review's Hadada Prize)。
    菲利普·罗斯,1933年出生于新译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犹太人家庭,1954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巴克内尔大学,1955年获芝加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教英语,同时攻读博士学位,但在1957年放弃学位学习,专事写作,以小说《再见吧,哥伦布》(1959)一举成名(该书获1966年美国全国图书奖)。
    罗斯1960年到爱荷华大家作家班任教,《美国牧歌》(获1998年普利策小说奖)。罗斯的小说创作风格多变、主题选择广泛,引起批评界普遍争论的小说有以性意识与犹太特性相结合的《波特诺伊的怨诉》(1969)、与卡夫卡的《变形记)如出一辙的荒诞小说《乳房》(1972)。
近年来罗斯在美国文坛更是独领风骚,根据其小说《人性的污秽》(2000)改编的电影在2003年上演后好评如潮。罗斯已连续多年成为诺贝尔文学奖最具竞争力的候选者之一。 2000年后,罗斯的创作似乎又攀登上了一个新高峰,接连有《垂死的肉身》(2001)、《反美阴谋》(2004)、《凡人》(2006)、《退场的幽灵》(2007)、 《愤怒》(2008)、《羞辱》(2009)、《复仇女神》(2010)等作品问世。因此,罗斯已连续多年成为诺贝尔文学奖最具竞争力的候选者之一。
    罗斯几乎囊括美国所有文学大奖,并几度被预测为诺贝尔文学奖最有竞争力的热门得主,尽管他年近八旬,但仍笔耕不辍,并立志将创作进行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之前的作品在出版初期因其富有争议的主题,曾引起批评界普遍争论和犹太人的指责,但罗斯广受好评,被誉为美国文学璀璨星河的一颗耀眼明星。13岁的犹太男孩奥茨对自己的文化与宗教产生疑问,询问老师拉比,拉比的回答没能让质疑宗教神圣性的奥茨满意,而且他还多次蛮横地要求面见家长,最终奥茨以死相挟,迫使拉比、母亲和众犹太人做出难堪的妥协,小说以闹剧反讽的形式完成了犹太人的“改宗”。主人公奥茨挑战宗教权威拉比,争论有关圣母玛利亚的怀孕、耶稣上帝之子的身份和上帝的选民等问题。为什么会在宗教信仰上有如此冲突呢?老师拉比集中从三个方面提出见解。
    首先,犹太人和基督徒的传统有着千差万别。西奈律法中犹太教的基本教义,以及后人对该教义的阐释与解读构成了犹太传统的核心部分,数世纪来一直被犹太人所恪守。另外,每个犹太人必须学习、背诵《摩西五经》(或译《律法书》[Torah or the Five Books of Moses]),并且据此行事,《摩西五经》是犹太教的基石,与犹太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到了近现代,由于对传统持有不同的观点,犹太教分成了不同分支,有正统派、改良派和保守派。但犹太传统从摩西时期到现代,从书面到口述西奈代代相传,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与哲学系统,一直保持着其权威性。基督教的传统与犹太教的传统紧密相联,却也不乏差异。基督徒仍信仰《旧约》,肯定《摩西五经》的永恒性,尊重犹太传统。基督教关于耶稣上帝之子的观点与犹太教有着紧密联系,却也是它们的最大的不同点。从表层上看,作为拉比,光有对犹太教的虔诚是不够的,他没有恰当地回答学生的疑问,因而没能保持自己拉比的权威,导致了冲突。奥茨对教义的误解和拉比的误导,奥茨叛逆的天性及向宗教权威发起挑战的勇气,成为奥次与拉比冲突的根源。
    其次,犹太教与基督教关于上帝选民之约存在分歧。犹太人认为他们是上帝选民,万能上帝与以色列民族在西奈山订立契约,下达戒律,并承诺恩惠以色列人民,使他们永远拥有迦南土地,而选民有行善义务,遵循上帝戒律。上帝与以色列的契约的永恒性与不可逆反性是犹太教教义的很重要的一部分。
    奥茨根据自己的理解,发出疑问,犹太民族是“上帝的选民”,而《独立宣言》说人人平等,那么《摩西五经》与《独立宣言》精神岂不是直接冲突了?奥茨的问题暗示了美国社会年轻犹太人希望冲破传统的束缚,这种束缚下的挣脱使冲突必然发生。奥茨和拉比的对峙说明了他不仅想弄明白政治平等和精神合法性,而且也显示了他对于成为“选民”,对于犹太人的边缘化与孤立的焦虑感。面对奥茨对于圣经权威的挑战与质疑,拉比无法做出满意的回答,也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他们的冲突。
    再次,犹太教与基督教传统里都有阐释人神关系,即上帝之子的观点,但它们有着不同的内涵。犹太教的观点有两层含义,其一,上帝之子是以色列,所有以色列人都是上帝的子民。这就是为什么拉比坚持认为耶稣只是个历史人物,不是玛利亚童贞怀孕而来,而奥茨却认为是上帝用自己的神力使玛利亚怀孕的。其二,犹太人信仰恪守《摩西五经》,强调《摩西五经》对成为上帝之子的重要性以及上帝与以色列的关系。基督教认为耶稣是上帝之子,这与犹太教观点截然不同。大多数基督徒认为,耶稣基督在圣灵的神力下道成肉身,为了人类和人类的救赎降临人间,耶稣是上帝的代言人。犹太教权威的代表拉比与爱动脑筋善于思考的新一代犹太人代表奥茨的冲突,也是犹太教和基督教长期不合的体现。
 
 
( 编辑:wangs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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