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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小型房产新模式--“集资”(4)
时间:2013-11-05 10:14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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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理念看似简单,却从根本上背离了常规做法,而且需要金融和监管领域的配合。根据现行法律,只有富有的、“通过审核”的投资者(通常拥有净资产100万美元或以上)才能投资给私人公司。
    但是,在2012年5月签署为法律的《创业企业扶助法》(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的影响下,证券法规近期将进行一些修改。很快,米勒和其他新型开发商就能更加方便地为房地产项目“集资”了。
    根据这项法规,未通过审核的投资者若想投资私人公司,比如某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最多可以投入2000美元(约合人民币12264元),或者其收入或资本净值(以较高者为准)的5%。只要投资的地块或经纪交易商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过即可。然而由于证交会的拖延,这项法规没能在年底的截止期限之前走完生效程序。 
    在这项法规生效之前,集资公司或是只接受通过审核的投资者投资,或是像Fundrise那样,到证交会为每一个开发项目进行注册——在这一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和数万美元的费用。本杰明·米勒说,目前,为了证明集资概念的可行性,公司对这类项目进行了补贴。但兄弟俩希望,向公众发行股份的过程最终会变得容易很多。
(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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