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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的资金来源证明
时间:2014-01-09 15:22 来源:美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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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所需要的投资款必须来源清楚,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投资款来自个人。很多客户认为只要是自己的钱汇到美国来就可以了, 但是实际上这样做往往会有很大的麻烦。我们的很多客户就是在不明白法律的情况下把国内公司账号上的钱直接汇到了美国。由于美国的法律把个人和公司 分开, 所以从公司账号上汇来的钱不能够满足法律的要求, 结果客人必须要把钱汇回国内再然后再从私人账号上汇出来。移民局对这方面查看的非常严格。所以客人一定要和律师讲明自身的经济状况,有经验的律师可以帮助客人想出合适的办法来解决。
    投资独立投资的操作程序
    首先要确定投资的项目,地点,以及所需要的资金数量,然后要做出详细的项目经营计划。接下来是在美国成立公司, 建立公司的账号并且把投资款 (50 万或者100万美元)汇到公司账号。然后就可以开始申请了。
    填好申请表 (I-526)以后把及其它的证明材料比如公司账号、经营说明、公司经营地点的租赁合同等文件连同申请费一道寄给移民局。移民局批准了以后,申请人就可以提出下一步申请;如果申请人已经人在美国就可以申请调整身份 (临时绿卡);如果申请人不在美国,移民局会把批准文件转到美国国务院,再转到广州美国总领事馆。总领事馆会通知申请人到广州做体检以及按指纹, 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日期到领事馆面谈。面谈通过以后申请人就可以进入美国并且得到临时绿卡。 得到临时绿卡两年期满时申请人要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把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申请人要证明他/她当初所提出的经营项目目前在继续正常经营,同时雇用了10个美国人。符合这些条件以后移民局就可以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这时候如果申请人不想继续经营,可以将进行的项目关掉。
( 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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