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区域中心是在1990年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Section203(b)(5)框架的基础上,为投资建立的一个新的商业企业由美国移民局特批的商业机构。美国政府通过这些区域中心符合条件的项目来吸引外国移民的投资,以提高该地区的生产率,增加就业率,和促进对地区经济的投资。
根据美国政府要求,向移民局申报区域中心计划时,必须说明以下几点:
• 详细叙述区域中心对该区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的计划;
• 区域中心推荐的EB-5 项目在当地现有的情况下,从经济格局上审核是可行的, 并通过移民局对此项目的项目计划书审核;
• 在对移民局申报的项目运营计划中,用科学的,可核实的,具体的和合理的方法说明项目如何为每一位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创造至少十个新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