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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 区域中心项目又延三年
时间:2012-10-08 15:29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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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总统欧巴马签署代号为S.3245的法案,其中包括将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再延三年,也就是延期到2015年9月30日。此前在参议院提案中,甚至有意将此项目变成一项永久的法律。虽然目前此项目只延了三年,但已经表明美国政府非常支援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
    投资移民是通过投资美国企业或基金项目、创造就业机会从而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方式,在移民法上的代号为EB-5。目前该类型的移民不用等排期,大约9个月左右即可取得绿卡,深受中国、韩国、俄国等国家有钱人的青睐。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是投资在移民局审批通过的区域中心项目上,只需50万美元,也没有创造10个直接工作机会的要求。投资人本身不需要参与经营,单纯出资成为股东即可,居住地不必局限于投资地,因此绝大多数投资人都会选择此类投资。
    投资移民并不要求投资人本身具有一定的商业背景,也没有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满足了资金上的要求,并能证明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投资人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取得绿卡,等于是一人投资、全家移民。大部分投资项目的时限为五年,五年后投资人可以选择退股,如果所投资的区域中心项目经营成功,不但可以收回全部的资金,还可以取得投资的回报。所以,慎重的选择投资项目便显得十分重要。
    在与许多投资人客户接触中,有很多投资人会要求律师帮他们推荐或选择一个「最好的」投资项目。其实,这是移民律师不能做到并且也不该做的事情。投资行为本来就是有风险的,再大再赚钱的项目也不能保证在若干年后能持续的获利,所谓的「最好的」并不存在一个绝对可靠的判断标准。另外,移民律师一般也不兼具商业、金融、投资、税务、管理等多方面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很难为投资人选择「最好的」项目。律师可以做的是协助客户搜集投资项目的信息、经营状况的报告、创造就业机会的报告,成功申请临时绿卡和正式绿卡的资料等等,以供投资人参考。
    虽然律师不能替投资人决定投资什么项目,但律师可以为其客户提供一些选择区域中心的应重点考虑的因素,比如说以下就是一些有利因素:一、时间比较长的区域中心和投资项目;二、能够创造大量直接就业机会的项目;三、有当地政府参与的项目;四、地区中心创办方曾有协助投资者成功移民的经验;五、已经有临时绿卡或正式绿卡得到了批准等。
    无论各种宣传怎么介绍,投资移民的投资项目都是具有风险性的,这是法律的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的返还本金的承诺,都是没有保障的。依据移民法的规定,办理移民的投资必须是风险投资,也就是这个投资行为本身必须有风险的,五年后还本的保证不但不切实际,更会导致整个投资行为因违反规定而无法成功得取得绿卡。
    有的区域中心的中介商会告诉投资人可以保证五年后还本,因为他们是融资型的区域中心,他们将募集到的资金借出去给其他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或经营,并且取得等值的土地或其他不动产作为抵押。如果那些借贷的公司经营业绩不佳,这些土地或其他不动产仍然完好无缺,所以绝对不会亏本。虽然这种说法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有土地或其他不动产作为抵押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获得多一重的保护。然而这也不能够保证还本,因为土地或其他不动产的价值是会变动的,如果抵押品贬值了,一样还是会亏本。另外,借贷的公司如果破产,那就要按照清偿顺序偿还债务和借款,所以投资人的资金会放在什么位置就是一个未知数了。
    在项目选择上,投资人还应注意的是区域中心获得移民局的批准并不等同于投资项目也得到了批准,因此,投资人应该自己或通过律师在移民局的网站上查询并确认自己感兴趣的投资项目是否得到了批准。此外,移民局的批准也是有时限的,如果已经到期,投资人还要注意该投资项目是否得到了移民局的再认证等。
    总而言之,随着区域中心投资移民越来越成为热门的移民方式,我们建议投资人,谨慎选择投资项目,不仅需要取得专业移民律师的帮助,最好还要咨询投资专家、税务专家等,从而不仅顺利取得绿卡,还能成功投资,在移民美国的路上得到满意的结局。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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