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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超龄子女有小孩,怎么办?
时间:2013-04-01 14:26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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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和我太太都是美国公民,想申请我们的女儿移民,女儿已成年,已被通知排到排期。她未登记结婚,但是已生了第二胎。第一个小孩登记在生父的户籍之下,第二个小孩还没报户口。请问,小孩可以在这个时候跟妈妈一起申请移民签证吗?没结婚,有小孩,会不会被怀疑”实际已婚,为移民而不登记结婚”?妈妈移民后,再跟小孩的爸爸结婚,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答:F-1类别属于公民未婚子女,可以有小孩跟随,只是没结婚有小孩很容易被怀疑”实际已婚,为移民而不登记结婚”,背景调查会比较严格,即使现在带着小孩移民了,将来和小孩的爸爸结婚,申请爸爸时,移民局和领事馆会查两人的关系发展、两个小孩的出生情况,两人的关系和婚史会再被查一次,一旦查出有欺瞒的行为,就很麻烦了。
    父母已是美国公民,可为已婚子女的全家申请移民,不会因结婚生子而中断申请,只是类别由F-1改为F-3,配额排期需要多等3年左右。客人可将结婚生子的情形报告回去,等F-3配额排到了,到时候全家可以一起移民,不需要担心”实际已婚,为移民而不登记结婚”的问题,也不用帮小孩爸爸重新申请F-2A。
(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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