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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移民 也有结婚权利
时间:2012-10-07 15:38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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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持绿卡已五年,从未出境,我想申请考公民,但有个问题不知道会不会危及我老公的身分?
    我老公是2010年8月政治庇护获得居留,当时他申请政治庇护时说是2008年3月15日入境的,我俩是2008年6月8日注册结婚,而我的第一个孩子是2008年9月22日出生,出世纸上父亲的名字是我老公的。
    如果我提交入籍申请,移民局在调查我的背景资料时,会不会调查我老公政治庇护一案而提出他入境日期有问题而危及身分?
    答:
    你持绿卡已超过五年,现计划申请入籍公民,但考虑到可能对你丈夫的政治庇护有所影响。
    你申请公民时,应填写有关婚姻状况及小孩、先生的资料、出入境纪录及有无犯罪纪录。入籍申请书一定要据实填写,否则,有欺骗行为将会影响到你申请公民的资格。
    现在,你担心你丈夫当初申请政治庇护的入境日期,与你结婚及小孩出生的日期可能不符,以致引起移民局怀疑。
    在公民的申请表上,只有填写有关你先生的移民身分及A号码。
    至于你孩子的出生日期与丈夫申请政治庇护时填写的入境日期,虽不合常理,但应不致使移民局再重新审核当初你丈夫申请政治庇护的文件。即使有不相符合之处,个人认为应可以向移民局解释。
    一般申请公民,背景调查主要是针对申请人,只要你自己的移民纪录没有问题,应不致影响到你丈夫的政治庇护申请。依个人之见,非法移民,也有结婚的权利。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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