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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试管婴儿 入籍未必顺利
时间:2012-10-07 16:47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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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母亲问:
    我儿子一周半,刚刚获得IR2签证,准备3月去美国。到美国后,我想为儿子申请公民。我先生先天不孕,我们做人工受精怀上我的宝宝。面签时,我正好怀孕,当时被要求做DNA 检测。我就把我们的实际情况及我老公不能生孕等交上去,后来被再要求补材料的时候我家宝贝出生了,把所有材料补全后通知签证通过,但宝宝要重新以IR2的形式申请,现在我儿子的面试也过了。
    因为我儿子的出生证上的父亲和出生公证上的父亲栏都是我先生的名字,在法律上他就是我们家宝宝的亲生父亲。事实上,领事馆也承认这点,所以在面试时还要求我们填了一份I864A表后,我儿子才获得了签证。中国的律师是说,我儿子这种情况是可以直接拿公民的,要我们到了美国可以去申请,所以想请问我是否能办理这种案件?
    答:
    你提到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但因为你的来信提供的讯息不全,我们只能根据你所提供的资料来说说我们的初步意见。
    首先,移民法规定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来美后可以立即申请入籍,但其公民父或母至少应该在孩子出生之前已经在美住满五年以上。作为母亲,如果你本人已经满足这个条件,那你的孩子入境就可以立即申请入籍。但如果你不是美国公民,而是想通过你公民先生的身分来为这个孩子申请入籍,也就牵涉到你的这个通个人工受精的孩子算不算是你先生亲生孩子这个问题。如果DNA检测出你先生就是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那就没有问题。但DNA结果不是这样的话,这就要看移民局的审案官员如何解释「亲生子女「这个含义。
    你先生的名字作为「父亲」出现在孩子的出生证明和出生公证上并不能证明在移民法的定义之下他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Biological father)。你在签证时被要求加填的I-864A表只是表示他作为你的家庭成员 (此人可以是爸爸、妈妈、哥哥、姐姐等)愿意为这个孩子移民来美提供经济担保,仅此而已。我们建议你拿你的所有文件请教律师再作定夺。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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