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以前去佛罗里达,在路上晕倒,有人打九一一叫救护车把我送到医院,我以前有别州的保险,在佛罗里达没有,他们要我的姓名,我没有身分证在身上,但是我给了我的工卡号,他们没有我的地址,也没有给我账单,这样的事情,会不会影响我现在申请公民,算不算是N-400表里有个问题「欠政府的钱未还?」,这件事是发生在四年前,移民局那边会不会存档?
答:你曾经在外州被急救,送到医院,当时并未留下充足的资料,事后也未接到医院的账单,现在,你想申请公民入籍,担心会否影响?
一般医院对于医疗费用的追讨,各有不同的程序与做法。有关医院未寄给你账单,除了未有你正确的住址,或是缺乏你确实的姓名身分,也可能还有其他原因。
一般医院的程序是通过追债公司或直接提出法律诉讼来追讨医疗费用。唯你提供的资料,并不充分,就算医院向法院提出诉讼,也会因为文件无法送达,最后法院以当事人缺席,直接判决医院胜诉,及医院应获赔偿的医疗费用金额来结束该案。
一般申请公民入籍,除了要求申请人据实填报纳税的事情,无须填写有关欠债的事情及有无法院债权的资料。
依个人认为,照你所述,还不致属于道德缺陷的行为,应不致影响你申请公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