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问:
我表姐两年前从纽约去德州按摩店做工被抓,但由于当时急于返回照顾在纽约住的一双未成年儿女,在未明真正后果的情况下认了卖淫罪 (当时并没有证据控告她这个罪名),留下案底,现在想申请公民不行了。她本人现住纽约。
请问:她这样的情况有无办法翻案,消除犯罪记录?怎样才能处理好这样事情入籍呢?
答:
有犯重罪前科的永久居民一般不可以入籍,但移民法对待有犯罪前科的永久居民入籍问题并不是「一刀切」。通常移民法中例举的重罪有恐怖份子、杀人、强奸、贩毒、战犯等。如果你表姐所犯之罪不在移民法列举的重罪之列,她也许还有机会入籍。但是,她要显示其在犯罪后到申请入籍时至少有五年没有再犯罪。
如果是卖淫罪,这还涉及到移民法的另一条规定「道德行为不规「者不可以入籍的问题。你的表姐首先应该把她当年的结案单拿给她的律师看,也许情况并不是像你所说的那么严重。如果情况属实,我们建议她再等上几年,等满了五年以后再递交入籍申请。
根据我们多年办理此类入籍疑难的经验,我们会建议并帮助我们的客人准备一些文件来证明她已经彻底悔过自新,是一个好人、好母亲并对小区有贡献的人。总之,她这类情况属于入籍疑难案,应该在有经验的律师指导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