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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超龄失去移民资格难再申请入美
时间:2013-05-16 14:12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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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们是2010年4月申请的F4,我们还要等多久才能去美国?我的儿子现在十二岁半,到时不知道会不会超龄?要是超龄的话,那再申请B2,时间且不是又拖很久?
    答:您好!目前F4的平均等待期为12年左右,因此您的儿子很有可能会在等待过程中超过21岁。但是根据《儿童身份保护法》(ChildStatus Protection Act, CSPA),有些子女即使超过了21岁,也仍有移民资格。以下是《儿童身份保护法》的几点关键要素:
    1. 年龄将被冻结配额排到当月一号,减去你们I-130申请的审理时间,计算出的年龄在21岁以下,是适用CSPA的首要条件。
    2、要在配额排到后的一年之内及时提出移民申请,一般以DS-230第一部分递交的时间为准。
    3、CSPA的运用是要申请人主动提出申请的,需要申请信,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
    所以即使超龄,但如果满足CSPA的条件,您的儿子仍有机会拿到移民签证。
    如果到时候需要我们为超过21岁的子女办理恢复移民资格的申请,请参见儿童身份保护法——随行子女。
    如果不符合CSPA导致失去移民资格,而您想让儿子申请B-2进入美国,可能会有些麻烦,因为您儿子很可能因有移民倾向而申请被拒。不过,如果能有适当的赴美理由,较强的回国约束力,在说明和材料充分的情况下,也还是有可能申请到B-2。我们曾帮类似情形的申请人成功申请到B-1/B-2签证。
    如果不符合CSPA导致失去移民资格,您可以在获得绿卡之后为您儿子提出移民申请,申请类别属于F-2B,现在需要等待8年左右的时间,不过您儿子必须保持未婚身份。如果您儿子已经结婚,就必须等到您归化为公民后再为他提出申请,申请类别属于F-3,现在需要等待10年左右的时间。

( 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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