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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身份入境者再婚有问题
时间:2013-10-21 10:34 来源:美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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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本人于2002年底以K-1签证合法入境美国,但没有同申请人结婚而身份失效,至今已经9年多。我现在的女朋友是美国公民,我现在可以同她结婚转身份办绿卡吗?或还有其它途径可以在美国调整身份获得合法居留吗?
    答: 移民法规定凡持K-1签证的外籍人士入境后90天内必须与自己的未婚配偶结婚,否则不但其K-1签证在90天后失效, 同时此持K-1的外籍人士今后也不能再与其他美国公民结婚,在美国调整身份。
    你的情况恰恰就是属于以上法律规定的那种,所以你的女朋友即使是美国公民,你们的结合也不能让你在美国合法调整身份。
    你如果能出境再入境,你的情况就改变了。因为你原先的K-1签证就失效了, 那时你再与美国公民配偶的结合就会给你一个在美合法调整身份的机会。 当然这样做有风险的。
( 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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