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有绿卡,但是去年我失业了,从那时起就没有能力支付子女抚养费。有时候我打零工然后尽可能地把钱给我的前妻。如果我申请公民会怎样?
回答:
你是否能申请公民取决于你的个人情况。如果你曾经“拒绝”支付法院规定的子女抚养费,或“故意不去”这样做,你被禁止获得公民身份,应该在申请前向律师咨询。
然而,注意该规定中使用的措辞,“有意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是指他或她可以这样做,但没有这样做。这为你留有余地——你并不是“拒绝”或“故意不去”支付子女抚养费,而是无法支付,因为你无法控制的原因。
证明你曾经做出了勤奋、真诚的努力去抚养你的子女,你会有机会获得公民身份。例如,也许你的前妻同意签署一份声明,解释说你真的努力去支付,详细描述其他的你为使子女获得良好照顾而做出的努力。
另一个可能性是向移民局证明你品格中的良好一面远远大于不好的一面。然而,在那种情况下,你需要等待与你从绿卡到申请公民一样长的时间(大多数人是5年),从你最近一次未能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日期开始算起。
不用说,如果你有能力支付子女抚养费,就立刻支付,并保留这样做的证据。这会对你的入籍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