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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民结婚超18岁孩子不属于继子女
时间:2013-10-21 15:22 来源:美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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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是二婚,我先生是美国公民。我先生是1927年出生,今年86岁。我到2013年10月18日才够结婚满三年,可以入籍考试资格。
我想申请我的成年已婚儿子和2002年出生的孙子移民美国。我担心等我入籍后再申请他们,等排期到了我的孙子会超龄。所以,我想问三个问题:
    一、我先生能不能以继父身份申请我成年已婚的儿子及孙子?
    二、如果允许继父申请,我先生年岁已高,在申请过程中出现什么意外,我可不可以按照我先生申请的日期接着继续申请?
    三、如果等我2013年10月18日考试入籍后再申请,我孙子能不能超龄?如果超龄了有什么政策和办法吗?
    答﹕如果你和你先生结婚的那天,你儿子已超过18岁,那么你先生就没有资格为你儿子申请绿卡,因为你儿子已结婚。你只有在入籍后才可以申请你儿子的全家,包括你的孙子,这是属于第三优先。
    目前这类案子的排期是2002年7月。按照现在的进度,你儿子全家大约要等10年后排期才能到。你的孙子今年11岁,很可能排期等到时他已超过21岁。如果是那样,他将不能随同他的父母一起来美。
    另外,目前申请入籍从递申请表到面试的时间大约在六至八个月。
    就目前来看,还没有什么政策和方法能改变等排期的状况。
 
( 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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