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哥哥的女朋友抽中移民签证, 并于上个月在
美国领事馆面谈成功。现在,她和我哥哥正在考虑结婚。他们都住在台湾。如果他们结婚, 我哥哥是否也可以得到绿卡?
答:在绿卡抽签规则下,所有移民签证必须在抽签的同一个会计年度(即10 月1 日到第二年9 月30 日) 中签发。如果你哥哥的女朋友已于上个月面谈,这意味着她的会计年度到9 月才终止。
要享受婚姻应得的福利,关键是为你哥哥女友进入美国成为永久居民的日期。从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得移民签证并不代表已授予永久居留权。那要等到当事人确实进入美国才有效。
按绿卡抽签规则,你哥哥和她结婚仍然享有以家属身份进入美国的资格。但是他必须自己办理领事馆作业部份,且一定要在9 月30 日前进入美 国。